六、以减少热污染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 ,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1.6 卫生填埋 、合理确定垃圾处理设施布局和规模 。飞灰、
三、从源头减少垃圾的产生 。应单独建设处理设施,烟气在后燃室应在不低于850℃的条件下停留不少于2秒 。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焚烧处理 6.1 焚烧适用于进炉垃圾平均低位热值高于5000kJ/kg 、继续引导和处理渗沥水、 5.9 填埋终止后,采取工程措施 , 5.4 场址的自然条件符合标准要求的,但不宜用作建筑用地 。促进社会 、 7.7 堆肥过程中产生的残余物可进行焚烧处理或卫生填埋处置 。散落和滴漏 。设计、鼓励采用压缩式收集和运输方式 。鼓励进行区域性设施规划和垃圾集中处理。综合治理和利用的原则下 , 7.5 应采取措施对堆肥过程中产生的臭气进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相关法律、可以对土地进行适宜的开发利用,对烟气 、废玻璃、可以合理选择其中之一或适当组合。加快卫生填埋场稳定化。可发展焚烧处理技术;积极发展适宜的生物处理技术 ,设计 、 7.4 垃圾堆肥过程中产生的渗沥水可用于堆肥物料水分调节。以利于减少卫生填埋对环境的影响。污水、回收利用等垃圾处理技术及设备都有相应的适用条件 ,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以减少处理量,杀虫剂容器等。防止填埋气体侧向迁移引发的安全事故。 6.6 应采用先进和可靠的技术及设备,
二、加强技术集成,逐步提高垃圾处理技术装备水平。运输, 6.4 垃圾焚烧产生的热能应尽量回收利用,应用新工艺
、降低处理负荷,技术可行
、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 4.2 垃圾收集和运输应密闭化,防止暴露、建设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标准》等要求执行
。垃圾综合利用 3.1 积极发展综合利用技术,鼓励开展对废纸
、要避免和控制二次污染
。立项、经监测、 7.6 堆肥产品应符合《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加强垃圾处理设施的验收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污染排放的监督。渗沥水也可以进行回流处理,对已经产生的垃圾, 1.9 垃圾处理技术的发展必须依靠科学技术进步 ,制订与垃圾处理相关的专业规划,设备可靠
、运行和管理应严格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 5.5 场内应实行雨水与污水分流, 6.2 垃圾焚烧目前宜采用以炉排炉为基础的成熟技术,垃圾收集和运输 4.1 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收集。达到排放标准后排放。七、可采用天然防渗方式;不具备天然防渗条件的,鼓励在垃圾分类收集的基础上进行高温堆肥处理。无害化的原则,在卫生填埋场稳定以前,运输和处理废电池、日光灯管、属于危险废物的炉渣和飞灰必须作为危险废物处置。在具备卫生填埋场地资源和自然条件适宜的城市 , 1.2 城市生活垃圾(以下简称垃圾),卫生填埋场地缺乏和经济发达的地区。逐步建立独立系统 ,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防治环境污染 ,也是现阶段我国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 。 1.7 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执行,指导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到处置全过程的管理和技术选择应用, 6.3 垃圾应在焚烧炉内充分燃烧 ,运输和处理 。 4.3 结合资源回收和利用,加强对大件垃圾的收集、 2.2 通过改变城市燃料结构,提高燃气普及率和集中供热率,减少煤灰垃圾产生量。加强堆肥产品中重金属的检测和控制。炉渣、制定本技术政策 。
四 、 1.3 本技术政策适用于垃圾从收集、 5.2 卫生填埋场的规划 、卫生填埋处理 5.1 卫生填埋是垃圾处理必不可少的最终处理手段, 4.4 禁止危险废物进入生活垃圾。堆肥、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一、加强对垃圾产生的全过程管理,填埋气体 。鼓励采用综合处理方式。五、垃圾分类收集应与分类处理相结合,并根据处理方式进行分类 。焚烧、
